復示信號機是當鐵路信號機因受條件限制而達不到要求的顯示距離時,在其前方的適當地點設置復示該信號機顯示的信號機。

限制顯示距離的因素如地形、彎道、建筑物等。為了與被復示的主體信號機相區別,色燈復示信號機采用方形背板。按復示對象分為進站、出站、進路、調車等復示信號機。可隨主體信號采用色燈信號機或臂板信號機。進站色燈復示信號機為燈列式結構,顯示意義為:2個月白色燈排成與水平線成60°角——表示進站信號機顯示準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向正線接車信號;2個月白色燈排成水平位置——表示進站信號機顯示準許經道岔側向位置接車信號;無顯示——表示進站信號機在關閉狀態。出站及進路色燈復示信號顯示意義:1個綠色燈光——表示出站或進路信號機在開放狀態;無顯示——表示出站或進路信號機在關閉狀態。

調車色燈復示信號機顯示:1個月白色燈——表示調車信號機在開放狀態;無顯示——表示調車信號機在關閉狀態。電動臂板復示信號機顯示:晝間黃色臂板下斜45°角、夜間1個綠燈——表示主體臂板信號機在開放狀態;晝間黃色臂板與機柱重疊、夜間無顯示——表示主體臂板信號機在關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