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是指易于揮發和燃燒的液態物質。其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于28℃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閃點為28.1~45℃的為二級易燃液體,容易燃燒和揮發,如煤油、松節油等。
易燃液體及其所揮發的可燃氣體,遇火迅速燃燒;所揮發的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時,遇火星即發生爆炸;存放密閉容器中的易燃液體,受熱后能使容器爆裂而引起燃燒;大量可燃氣體擴散到空氣中,使人畜中毒或窒息。運輸中一般不得與其他品種混裝混放。應特別注意防火、防熱、防撞擊,并按安全要求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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