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費付至目的地交貨價是價格術語之一種。國際通用代號為DCP,即Delivered Carriage Paid to之縮寫。根據(jù)1980年版的《國際貿(mào)易術語解釋通則》,買賣雙方的主要責任劃分如下。賣方應負責:(1)簽訂運輸合同并支付到指定目的地的運費;(2)將貨物送交第一承運人保管;(3)應立即通知買方并辦理出口手續(xù),繳納出口稅;(4)向買方提供發(fā)票以及有關運輸單據(jù)和證件。買方應(1)在目的地交貨地點受領貨物,支付貨款;(2)負擔貨物送交第一承運人保管時起的一切風險,并負擔自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的一切費用;(3)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運輸單據(jù)和證件,辦理進口手續(xù),繳納進口稅。本價格條件內(nèi)陸和海上貿(mào)易均適用,尤其適用于以海運為主的多式聯(lián)運及集裝箱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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